美国E2签证,又叫协约国投资者签证,1952年通过移民与国籍法后开始发放,是专为在美国投资经商的、与美国签有贸易和航海条约国家的公民设立的临时性非移民工作签证。作为发给在美国创立或购买公司的投资人的签证,美国E2要求投资人必须是与美国有双边投资条约和航行条约的国民,为美国创造工作机会、注入经济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