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规定,只要在申请前的5年中获得过2年的管理经验,申请人可以是一个初级经理,但要有一定管理职权,而且必须正式得到雇主让他行使职责的书面委托。要求申请人需要具有管理一项预算的决策及员工雇佣和解雇的相关人事权利。另外不再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一家盈利的企业或在一个专职的岗位上获得这种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