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个高度城市化的国家,自然景观的面积不断缩小。1993年公布的《新加坡绿色计划》,政府设立了19个自然地区,其中只有两个地区受到法律保护。2000年,自然学会再次为野生的美丽生物请命,提出24个仍显著保有自然状态的地区,希望政府能将它们纳入保留区范围,并且给予所有地区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