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葬改革区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暂不实行火葬的、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一些县、市境内虽建有火葬场,但相距较远、运送尸体确有困难的地方,也可划为土葬改革区。在土葬改革区应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占或尽量少占用耕地;山区则应尽量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植树造林。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是我国殡葬改革的一大创举,体现了我国在殡葬改革问题上既解放思想又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