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政府有权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基础上加收最高为1.5%的城市附加税。同时地方政府对年营业额不超过15万欧元的中小企业可酌情降低税率。对于利润超过200万欧元的企业,国家可以对超额部分利润征收2.5%的中央政府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