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新招遏制房产投机
根据马来西亚目前的条例,购屋两年内脱售房地产的盈利税率为15%,购屋二年后至五年内出售房屋的盈利税率为10%,五年之后卖出房子则不必缴付任何房产盈利税。换句话说,一旦当局实施新税率,五年内出售房地产的盈利税率将划一为25%或30%。
马来西亚的房产市场近年来蓬勃发展,吉隆坡的房价已成为东南亚新兴市场中涨幅最高的房产市场之一。为了避免出现房产泡沫,抑制投机活动,马来西亚政府已计划对购入五年内转售的房地产征收的盈利税率,大幅提高至25%甚至30%,相信该措施会进一步打击房地产投机活动。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下马来西亚新招遏制房产投机的相关内容。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阿都拉曼达兰前晚在一项开斋节活动后,对媒体如此表示。
根据马来西亚目前的条例,购屋两年内脱售房地产的盈利税率为15%,购屋二年后至五年内出售房屋的盈利税率为10%,五年之后卖出房子则不必缴付任何房产盈利税。换句话说,一旦当局实施新税率,五年内出售房地产的盈利税率将划一为25%或30%。
不过,阿都拉曼达兰没有透露何时会落实新措施或确实税率。他说,该部将与国家银行商讨此事。
阿都拉曼达兰表示,目前实施的房地产盈利税(RPGT),以及第三间房产的银行贷款率不能超过售价70%等措施,已经能很有效的控制房产价格。但是如果有必要,政府也将考虑进一步提高现有的房地产盈利税。
马来西亚曾在2007年以前对购屋后两年内出售者征收高达30%的房地产盈利税。不过在2007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宣布所有房地产交易都豁免房产盈利税,造成转手房产价格节节上升。
关于目前购买第三间房地地产需先缴付售价30%的首期款,阿都拉曼达兰表示,数据显示这项措施已经有效打击了房地产投机活动。拥有三间房地产以上者的数目,在2010年11月占拥屋者总数的14.5%,但到了2011年12月锐减至1.9%。”
阿都拉曼达兰日前在国会答询时也表示,隶属该部门的马来西亚国家房屋局明天将与财政部的国家屋业发展有限公司(SPNB)和一个马国人民房屋计划机构(PR1MA)首次召开协调会议,探讨国内现有房屋问题,包括是否要制定廉价屋最低价格等。
此外,为了减轻年轻夫妇的购屋压力,房屋部也研究推出Transit房屋计划,兴建房屋出租给收入少于3000令吉(约6116元人民币)的新婚夫妇,限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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