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越裔法国公民,带同她的2个孩子,在加拿大居住不足730天而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但是他们短缺的天数仅仅17天。为此,他们以人道同情的理由上诉。审裁官却以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认为如果接受上诉,那就要把这个家庭分隔开。在无法发现任何值得同情的情节,只能驳回他们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