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证明:证明学生有财力支付第一学年的学费及日常维持开支的证明材料(一学年=9个月)。对于普通学生,这些资金的持有人须是申请人本人,不得是该申请人的父母或监护人。资金证明材料的形式可以是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折或由银行出具的资金持有人已对该笔资金持有28日以上的证明文件。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开具日期需在申请之日前的一个日历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