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人中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