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发生后塞浦路斯的房地产业遭受重创,大量建筑工人人失业。2009年2月,由内政部提议,部长理事会讨论决定对上述移民范围进行了延伸,规定对在塞浦路斯购房达到30万欧元且有稳定海外收入的外国申请人优先授予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许可。这项政策被通称为“塞浦路斯购房移民政策”。部长理事会将该政策提交议会,议会审议通过并随即修订了移民法第105章,使现行移民法成为2009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