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塞浦路斯内阁会议基于2002-2015民事注册法111A(2)条款作出了修订决议,并于2016年9月16日在政府公报进行了公布。投资额从€250万(欧元)降至€200万,可投资产品类型包括房地产、企业公司及基金债券等。其中组合型投资中,政府债券投资额最高€50万,且须包含一套净价至少€50万的永久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