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的减免政策:住宅用地20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称为“小规模住宅用地”,按课税标准额度的六分之一计算。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称为“一般住宅用地”,按课税标准额度的三分之一计算。但是,土地上的建筑面积,不能超过土地面积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