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集体投资计划有四个要素:参与者即使有权就该财产的管理获得咨询或发出指示,但他们对有关财产的管理并不能进行日常控制;该财产整体上是由营办该计划的人代管;计划安排的目的是让参与者能够分享或取得财产管理产生的利润、收益或其他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