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外外交领事机构(包括中国驻外使领馆,驻香港、澳门公署等)将自2013年年底起逐步签发电子护照。实现签发之前,各机构仍签发传统护照。敬请关注《中国领事服务网》(cs.mfa.gov.cn)发布的相关资讯和有关驻外外交领事机构通知。仍在有效期内的传统护照可以继续使用至有效期结束为止。因此,只有当您所持的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时,才需要去申请新的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