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四个财年中的两个财年,投资移民夫妻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低于30%,若是上市公司的话,则不得低于10%;申请签证前四个财政年中有两年公司营业额超过50万澳元;投资移民申请人夫妻名下财产,以及家庭净资产必须在80万澳币以上。